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徐常青 摄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上半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四项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同比分别改善11.4%、2.4%、35.3%、6.1%。全市94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优良水体39个,同比增加10个;劣V类水体15个,同比减少1个。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黄海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胶州湾水质优良比例保持70%以上,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上半年,我市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制定《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环保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工作机制和督办人制度,实行销号管理,促进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截至6月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的875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821件,54件正在按既定方案推进。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4项具体问题已完成3项,正在组织销号验收;涉及我市的23项共性问题已完成5项。积极做好省级环保督察保障准备工作。
为保障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建立省市一体的环保气象组,下设5个专班,牵头制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总方案、专项方案和子方案,构建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重点污染源连续开展多轮环保执法强化督查。开展空气质量达标预评估,搭建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精细化分析空气质量、污染来源及气象条件。峰会期间,市区空气各项指标小时均值、日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我市入海河流全部达标,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未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与事件,圆满完成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
完成12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上半年,我市启动《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工作。完成12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排查发现的125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零”。市区新建天然气管网128.43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4.93万户。针对臭氧防控难题,首次制定以控制生成臭氧重要前体物为目标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精细化的综合减排清单,逐一核定全市5600多家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启动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定量削减工作。
印发《2018年水污染治理年度计划与措施》,确定实施26个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每季度召开全市水环境形势分析会,定期调度、通报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印发《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明确2018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在全省率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与核实工作。指导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场地调查评估。指导各区市排查疑似污染地块,对11个地块环境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督监测纳入局年度监测计划。印发《2018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工作,首次实现夏季秸秆焚烧零火点。完成未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的58个村庄的分散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提标改造。建立市、区(市)两级贫困村水源地保护责任清单制度。
环保风暴立案处罚违法行为千余起
上半年,我市组织开展大气、水、噪声、危废、建设项目、机动车、生态、农村、环境安全等9项重点执法检查,将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新增污染源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数据库。截至6月底,共检查企业2.4万家次,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284起,同比增加25%;罚款6436万元,同比增加73.8%。